重读甲午:大清子民为何积极支援日军?
引言: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出现了这样的一幕:身处战区的清朝百姓对这场战争的态度完全与我们想象中的不同。在日军占领的大清领土上,当地百姓不但完全配合日军,并且在提供劳力,保持治安等方面积极帮助日军,以至于随行的日军记者有“箪食壶浆”之叹。这一情况并不只出现在少数地方,而是在战区普遍体现。为何会出现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让我们来探究一下这一情况背后的机理。
民心难测:清朝百姓出现阻挠清军帮助日军的行为
鸭绿江防之战,日军攻进九连城和岫岩。根据日本官方的《日清战争实记》记载,九连城“当地居民箪食壶浆迎我王师,携来鸡和猪献给我军”,日本随军记者因此感慨:“‘东西夕相望,庶民子来’,古人之言,不欺我也。”;在岫岩,居民“跪拜相迎,曰:大王到来,愚民等焉能不归顺?”
日军打进辽东半岛,当地居民有人“请求天兵(即日兵)保护”,有人“高兴相迎”,主动帮日军“打柴挑水”,“挑负辎重”,“侦察军情”,“愿当顺民者众多”,并为日军“送来慰问品以买其欢心”。
海城失陷后,当地居民听说宋庆(清将领)率大军要来海城,非常惊慌,刚刚恢复正常的各业又为之惊动,并有人再次逃入山野。当日军击败清军,“凯旋海城”,并贴出告示,居民为之完全放心了。
日本军官高桥谦回忆:“当时,普兰店以北的路面冻得像铁一样,深深的车辙像利剑一般竖立着。所以,我军运送辎重的小车频频破损,难以使用。在普兰店兵站部,粮秣堆积如山。我向根岸司令官建议,雇佣当地中国老百姓的马车,并很快贴出告示,说明每天付银二元。第二天便雇到了三十辆中国马车,将其分成三个班,每班都派有我军士兵作为统领。十辆马车的运输能力相当于我军的一个运输纵队,而其费用还不到后者的二十分之一。尔后,便全线使用中国马车进行运输。”
这一切出现在东北战场的各个地区,并非罕见景象,清朝的百姓为何阻止自己的军队,却对入侵的日军表现出这样的态度呢?
日本的宣传战:有效的助汉反满宣传
日本对甲午战争的宣传有着明确的定位。在国际上,面过国际社会和欧美列强,日本竭力将朝鲜问题转化为这样的描述:日本积极带领邻国朝鲜进步,而清朝却百般阻挠,因此,日本出兵朝鲜打击清国是“文明之战”。
在日本国内,日本政府将进军朝鲜和清国描绘成为日本民族在亚洲大陆上争取更大空间,是事关日本民族兴亡的“生存之战”,以鼓动日本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凝聚国内人心进行战争。
而面对清国百姓,日本方面则将攻击清国冠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反满色彩,挑拨满汉矛盾,自我标榜为“解放之战”,以蛊惑占绝大多数的清朝汉族百姓。
日本第一军还邀请著名间谍学者,中国通宗方小太郎,拟制了一篇神完气足的《开诚忠告十八省之豪杰》告示,将日军描绘成从黑暗的满清统冶下拯救中国人民的解放者。这篇不长的告示从满清“劫夺”明朝政权开始说起。称“满清氏原塞外之一蛮族,既非受命之德,又无功于中国,承朱明之衰运,暴力劫夺,伪定一时,机变百出,巧操天下。当时豪杰武力不敌,吞恨抱愤以至今日,盖所谓人众胜天者矣。今也天定胜人之时且至焉。”
随后,作者又对清朝的内政外交、尤其是清廷在直接引发中日冲突的朝鲜问题上的行为进行全面攻击,宣称“上天厌其德,下民倦其治”,所以,清军一败再败,是“盖满清氏之命运已尽,而天下与弃之因也”。告示说,日本“之所伐在满清朝廷,不在贵国人民也”,“贵国民族之与我日本民族同种。同文、同伦理,有谐荣之谊,不有与仇之情也”,号召中国人“绝猜疑之念,察天人之向背,而循天下之大势,唱义中原,纠合壮徒、革命军,以逐满清氏于境外,起真豪杰于草莽而以托大业,然后革政,除民害,去虚文而从孔孟政教之旨,务核实尔复三代帝王之治。”最后号召清朝的汉族百姓帮助日军,反抗清朝统治“卿等速起,勿为明太祖所笑”。
类似这样的檄文,在甲午战争期间的日军文告中比比皆是。挖掘、放大并激化满汉矛盾,以争取清朝的普通汉族百姓是日本在甲午战争时的重要宣传策略之一。
日本人“反满”宣传的策略是相当有效的。
沦陷地的清国百姓很快接受了日本军的宣传,适应了日军在占领区的施政。被占领地许多乡绅、市民、贫民,自愿向日军请求保护,百姓代表恳请日军宽大施恩,垂怜拯救百姓于流离之苦,谓日军为拯救我等的大明国大元帅。
日本方面的《报知》(1894.10)也曾报道,“时下我军驻屯金州,清国百姓秩序井然,城内犹如国内一样平静。当地支那人皆已归顺,小商贩用日文单语在大街上叫卖,砂糖、香烟、馒头物品丰盛。清人主动与我兵交谈,说我军是朋友,清军是敌人,清人争相报名应征日军运输夫谋取生计,每当我军凯旋归城、后面会跟随许多迎送的清人,实感我皇恩威在外域之隆盛,却不思议支那人此乃一种如何的情感。”
可见在清朝本身存在满汉矛盾的情况下,日本成功利用了汉满间的民族矛盾,引导部分清廷官吏和民众甘愿为日本奉献。
注重纪律:日本军纪严格官吏清廉更能争取民心
明治维新体制下的军队为了塑造文明军队形象,政府向国际社会公开战争,批准超过百名的国内记者、外国新闻记者、外国武官随军监督战争。
当日军侵入清国本土时,日第一军司令山县有朋向部队发出训令:“我军作为文明国军队必须严格军纪,尽快恢复民众的日常生活秩序,将良民和对抗分子予以分割区别。”;第二军司令大山岩也发出训令:“我军人平素有与人为善之教示,在敌国领地须严禁不义举止。随军之军夫缺少教养,须特别严格管制,防止占领地民众反抗,影响我军国之威严。”两支侵入清国的大军及时发布战地军纪条例,对军内士兵和无教养的军夫起到了约束和震慑的作用。
事实上,这些训令各国随行记者和武官的监督下也得到了较好执行。
如占领九连城后,日军陆军大臣亲自担任第一军司令长官的山县有朋,随即下令发出安民告示,免除当地百姓本年度赋税,招抚逃避战乱的居民回家。安民告示促使请国人自愿为日本军队效力。“告示贴出以后,效果颇佳,逃避战乱的人陆续回家,其中甚至有人请求为日本军队效力。” 许多百姓家大门贴出“顺民”、“良民”字样的条幅,类似情形几乎在各个战区都可以见到。
又如日军进攻大孤山,情报称当地居民已四散逃亡,日军随即将一名原籍大孤山的清军俘虏孙某释放,要求这位“亲眼看到了大日本军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的战俘,回乡宣讲日军“恩德甚多”,“孙某感泣伏,谢恩而去”。随后,日军进入大孤山,孙某率家人和邻居们跪迎,说:“大王到来,愚民等焉能不归顺?”此类记载在洋洋五十卷《日清战争记实》中屡屡出现。
而相比之下,清军就是在自己国家中行军驻防,也屡屡军纪涣散,所到之处烧杀抢掠、奸淫掳掠,而败兵更善于伪装成平民百姓,将死亡的危险转嫁给百姓。相比之下,清军丢失民心,日军争取民心也就是不难想象的情况了。
而日军在占领地建立了完善高效而又廉洁的行政体系,也在争取民心上将腐败低效的原清朝基层行政系统远远甩在身后。
1894年10月下旬,日本第一军越过鸭绿江占领了安东县。10月31日,军司令官制定了民政厅机构编制及权限,于11月1日在安东县设立第一个民政厅,办理民政事务,日本驻清公使小村寿太郎担任第一任行政厅长官。此后每占领中国地区,都会安排设置相应民政厅负责管理。配备宪兵、警官。规定对清国人犯罪的处置,轻罪和违警罪由民政长官裁决;重罪和军事犯罪禀请第一军司令官裁决。日军人对清国军人军属的犯罪,通报所属部队司令官处置。清国人之间发生民事事件由民政长官裁决。军管区内对清国人给予保护,根据军队作战需要雇用当地民夫。征购军需物品,免除百姓一年租税。
日本人的行政比清国官吏公正清廉,迎合了百姓的心理。战争没有破坏战地的经济环境,日军推行的民政措施稳定了当地的社会局面,促进了经济的恢复。
日军的民政机关根据占领地本地实情开展各种工作。主要施政包括:对强取豪夺危害地方的奸商施以处分;对贫民及饥饿群体的救助;严控物价稳定经济;城市农村居民贫苦人口调查;招抚逃跑的地方官员或新选吏员参与当地行政;制定城门出入监管规则、道路监管规则、船舶进出监管规则、市场监管规则、城市清洁法、家畜饲养场清洁法、传染病预防规则、税务征收规则、兵器监管规则等法规,在军队宪兵队的监督下实行。
司法警察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法规开展公务;为救护地方饥民,向百姓施与缴获的米、盐等物;用相当的代价收买富豪的储蓄再施与百姓;卫生方面为地方百姓施疗种痘。
日军民政机关按照清国律令及与其他各国间缔结的条约、规则、惯例,对出入营口的船舶实施课税管理;实施耕地税,对占领地耕地租税征收状况进行调查。
日军民政机关不仅管理清国人的社会秩序,同时也对占领地内的日本军人和侨民施以同等的法治约束,严格管理从国内前来清国经商的日本人。
战区的百姓为了生计,成为日军募集民工的主要对象。民工每日劳作可以领取相应的报酬,按照职业分类,报酬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因为军需物资的运输一直是困扰日军的薄弱环节,所以自带骡马车辆的劳务是最受欢迎的。
日本第二军攻占金州城后,军部兵站向本地住民发布民工招募告示,很快得到当地民众的踊跃响应,报名者络绎不绝。在金州城根的骡马市的广场上,每天都热闹非凡,从各地汇集大量应募的清国骡马大车,等待日军兵站的官员前来派发运输任务。
清国百姓组成的大车队不但给日军运输日常用品类的军需物资,还运输武器弹药、转运伤员。在金州、貔子窝、柳树屯沿岸村镇,以及山东荣城龙睡澳,辽河营口、牛庄等地的民工市场,云集求职的清国民工形成规模。穷苦的百姓在贫困饥寒之中都想争得一份报酬优厚的临时工作。
在百姓看来,这些外来入侵者,不像那些盘剥搜刮他们的清国官吏那样凶神恶煞,所劳所得一切都来得合情合理。在日军临时行政厅管理下,战地民众的生计很快恢复平静。劳工市场、交易集市又出现往日热闹叫卖的场面,人群中有商人、小贩、平民、衣衫褴褛的乞丐,以及采购军需的日本军人和管理市场治安的宪兵。甚至集市摊位上还有日本民间商贩的叫卖。
日本方面还在占领地设立警察,担任非常庞杂的监管任务。职责涉及对违反者的检视、检证、救护、告发受理、唤问、拘留、逮捕等业务,其中对日本人违反者的处理件数占相当高的比例。
日军在占领区实行颇具成效的民政政策,成为当时国际社会赞赏明治军队的话题之一。
日军争取清朝百姓背后:走向民族国家的阵痛
梁启超在《新民说》中认为,中国人并非没有爱国的天性,之所以不知爱国,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是国,“中国自古一统,环列皆小蛮夷,无有文物,无有政体,不成其为国,吾民亦不以平等之国视之。故吾国数千年来,常处于独立之势,吾民之称禹域也,谓之为天下,而不谓之为国。既无国矣,何爱之可云?”
事实上,一直到甲午前的清朝,广大中国人,上至皇帝下到百姓,对世界的理解还是这样的“天下”观。在这种观念下,中国便成为天下,中外关系也成为天朝与蛮夷、发达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代名词。中国的历史从来只“亡国”而不“亡天下”。
因此,只要东亚社会以中国为核心的朝贡体系没有被彻底打破,中华帝国依然可以拥有天朝的感觉,到了甲午战争时期,中国无论朝堂之上还是报章之中,都充满对“蕞尔倭国”的蔑视,而只有当曰本彻底打败了大清,东亚朝贡体系终于彻底瓦解,中国人才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惊,开始了“千年未有的大变局”。
相比较清朝上下还沉迷于“天朝”幻梦,日本人则在第一时间融入了近代国家体系。明治维新后,日本就将主权诉求作为国家首要目标,对西方要争取尽快废止不平等条约,对东方则要尽快进行“拓殖”。日本的民族主义迅速形成。山县有朋九层明确阐述:“国之强弱根于国民忠爱之风气,国民爱恋父母之邦,如无以死固守之念,虽有公私法律,国将一日无存。国民爱国之念,只有通过教育得以养成,如此,使其成兵时即为勇士,当官时即为纯良之吏。”
民族主义出现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国民对国家的认同,或曰公民的主权观念。欧洲的民族主义,是在推翻了神权和王权,民族利益取代了王朝利益,民族国家取代了王朝国家后才出现的。国家的统治者不再被等同于国家,而不过是国家的临时首脑,民族国家成为公民的最高效忠目标。
日本比中国更早形成民族主义,也正在于其早在明治维新时期,就基本解决了国家是全民的这一基本政治命题,和最根本的政治改革。而清朝直到灭亡,也没有能解决这个最基本的问题,而在原来的圈圈里面打转。
陈独秀在《爱国心与自觉心》中,指出爱国的前提是“国家要先可爱”,只有以民权为归依的国家,才能够真正赢得国民的认同感,国家先须求“好”,方能图“强”。他说,“近世欧美人之视国家也,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人民权利,载之宪章。犬马民众以奉一人,虽有健者莫敢出此。……土地、人民、主权者,成立国家之形式耳。人民何故必建设国家?其目的在保障权利,共谋幸福,斯为成立国家之精神。”所以,要树立“爱国精神”,首先要有“立国精神”。陈独秀说:“爱国者何?爱其惟保障吾人权利、谋益吾人幸福之团体也。自觉者何?觉其国家之目的与情势也。是故不知国家之目的而爱之则罔,不知国家之情势而爱之则殆。”国家如不能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他尖锐地认为当时的中国“外无以御侮,内无以保民,不独无以保民,且适以残民,朝野同科,人民绝望”,不爱也罢。
清朝统治者恰恰是不明白这些道理的,从而出现了清朝百姓被日军争取过去的状况,其实也并不奇怪了。
战场上清军与日军尚在角逐,日军占领区的清朝百姓已经用自己的行动给了大清朝狠狠一个耳光。与其在百年后责怪这些民众不爱国,倒不如想一想,前近代的清帝国在面对近代化民族国家化大潮时,做到赶上潮头了吗?
来源:凤凰网
留言
張貼留言